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确保全镇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连日来,桥头应急管理分局加强对辖区内沿街商铺、农贸市场、超市等各类可能售卖烟花爆竹的场所巡查力度,查获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1月7日,检查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桥光大道石水口段一货车车厢内有少量烟花爆竹。检查人员当即赶赴现场,联合镇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一同对涉事货车进行检查。经了解,该货车车主为旁边商铺老板,检查人员随即对该商铺进行检查,并在该商铺二楼及后巷铁皮棚内发现大量烟花爆竹。经核实,该商铺老板未取得烟花爆竹储存相关资质,属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检查人员依法将涉事烟花爆竹进行查扣。经检查人员现场清点,查扣烟花爆竹共计374箱,总重2.58吨。目前,该案件已交由镇公安分局进行调查。
此外,针对部分商贩夜间摆摊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桥头应急管理分局到桥头广场、莲湖广场等地开展夜间巡查,对非法销售者、过往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联合镇融媒体中心发布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引导群众到正规合法的销售点购买、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下来,桥头镇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强化对重点地点、重点时段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对于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厉打击、有力震慑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整治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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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烟花爆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未经许可私自贩卖烟花爆竹或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如果贩卖烟花爆竹的数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1月至今,因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桥头已有5人被公安部门拘留!
请勿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切勿以身试法!
桥头应急管理分局呼吁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请到“东莞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平台或拨打“12345”“12350”“0769-82362212”提供线索,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图文:桥头应急管理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