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凭借其便捷、环保的特性已然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选择。然而它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在道路交通中也引发了不少问题。日前,有市民向东莞12345热线反映称,经常见到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长安镇霄边广场内快速穿梭、随意停车,更有甚者一边骑车一边查看手机穿行在行人之间,市民认为霄边广场是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在广场内乱穿插行驶给在广场运动、溜娃、休闲的市民带来安全隐患。
接到诉求后,东莞12345热线第一时间将工单转派至相关部门并协调相关部门前往实地核实情况,相关部门经过实地核查确认市民反映的情况属实。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整改措施。
增设物防隔离措施,合理规划停车区域。在南兴街(靠近万达广场人行道)处增设禁止桩,禁止桩宽度仅行人通行;同时在下洋路段合理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为外卖、快递车辆提供便捷的停放地点,彻底解决车辆进入广场无处停放的难题。
立牌提醒,加大巡逻力度。在广场各个出入口增设醒目的禁止电动自行车出入标志,在广场内安排流动巡查人员加强巡逻,如发现电动自行车在广场内穿行或停放,立即上前劝离,督促驶入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到指定位置。
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呼吁广大市民群众按规定停车休闲,营造文明有序停车的良好氛围。
通过一系列举措,霄边广场电动自行车“乱穿行、乱停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知多D
驾驶电动自行车乱穿插如何处罚?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对于驾驶非机动车乱穿插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努力,“您有烦心事,请拨12345”,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