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隐患曝光:洪梅这些场所被责令整改→
水乡洪梅 2024-12-13 10: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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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洪梅镇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镇消防安全治理服务中心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辖区“三小”场所违规住人和出租屋违规占用首层楼梯间“动态清零”行动,定期对消防隐患突出的单位及场所给予曝光,本次曝光单位如下:

场所1:
场所名称:东莞市洪梅天铭家具店

场所地址:洪梅镇洪梅建设路3号201室

隐患情况:“三小”场所违规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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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2:

场所名称:东莞市洪梅荣华百货店

场所地址:洪梅镇洪丰路2号140室

隐患情况:“三小”场所违规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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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3:

场所名称:东莞市洪梅冠冠餐饮店

场所地址:洪梅镇洪丰路2号140室

隐患情况:“三小”场所违规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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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4:

场所名称:东莞市洪梅鱼旺石锅鱼店

场所地址:洪梅镇振洪路19号102室

隐患情况: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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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5:

场所名称:东莞市洪梅罗记饺子馆

场所地址:洪梅镇振洪路21号102室

隐患情况:“三小”场所违规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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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6:

场所名称:东莞市洪梅故乡情餐饮店

场所地址:洪梅镇洪梅大道68号133室

隐患情况:“三小”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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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7:

场所名称:东莞市洪梅锐途汽车维修中心

场所地址:洪梅镇洪丰路1号158室

隐患情况:“三小”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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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8:

场所名称:出租屋

场所地址:洪梅镇振洪路56号

隐患情况: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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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9:

场所名称:出租屋

场所地址:洪梅镇洪屋涡北坊路二十二巷1号

隐患情况: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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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10:

场所名称:出租屋

场所地址:洪梅镇洪屋涡北坊路十八巷5号

隐患情况: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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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洪梅镇消防安全治理服务中心均依法责令相关负责人按要求落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希望通过此次行动,引导其他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改”工作,确保社会面消防安全。

洪梅消防提醒您

要重视消防安全

积极排查并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若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请拨打“96119”向消防部门举报火灾隐患

 

来源:洪梅镇消防安全治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