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鸿发加油站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4-11-25 18:32:15

东莞市鸿发加油站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4年8月22日,我公司在东莞市高埗镇北王中路22号存在向水体排放油类物质违法行为,违反了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保意识淡薄,应急处理工作不到位。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第一时间组织环保公司针对河涌河流等进行环保处理,并完善自身设施设备,加强员工的环保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经营者。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冯德明

东莞市鸿发加油站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