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这六条原则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必须在实践中牢牢把握、始终坚守。
增强历史主动,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历史主动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在百余年历史实践中形成的精神品格,也是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开拓历史新路、创造历史伟业的宝贵财富。无论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我们党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历史主动,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依靠顽强斗争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当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挑战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更需要党在领导过程中发挥历史主动精神,洞察历史大势,把握历史规律,增强改革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张蓝图绘到底。要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着力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提高方面下功夫,充分彰显党的领导的最大优势,确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舵稳航正。
站稳人民立场,确保改革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由人民共享成果。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人民利益摆在最高位置,从为人民服务到把人民“四不”(拥护不拥护、赞成不造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党的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再到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人民立场和价值取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关切,认真倾听人民心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着力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改革发力,促进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坚持守正创新,确保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与发展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我们的改革是有方向、有原则的。守正创新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守的重大原则。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动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要求我们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既要有道不变、志不改的强大定力,又要有敢创新、敢攻坚的锐气胆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全会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又要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将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破除现存的各方面体制机制障碍,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
贯穿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确保治理效能提升和改革成果制度固化。我们党走过百余年历程,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尤其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健全制度框架,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开创了“中国之治”新境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总结改革积累经验,抓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强调把改革成果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充分体现制度建设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关键作用。要增强制度建设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力,提升治理效能。要围绕体制机制创新,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处理好改革与法治关系,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讲求科学方法,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尤其是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两者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必须妥当处理,同步推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作用,同时,通过改革,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做到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及时制定改革需要的法律法规,及时修改完善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授权制定需要先行先试的法律法规,以良法促发展,保证善治。
掌握科学方法,确保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系统观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范畴,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们要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全局和局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关系,增强改革取向的一致性。要战略谋划,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加强各项改革协调配套,体现改革的系统性;要辩证统一,更加突出重点,把握好两点论和重点论,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以重点带动全局,体现改革的整体性;要优化方案,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打通“堵点”和“卡点”,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集成协同、同向发力,体现改革的协同性。
(作者 黄祖辉 王凯丽 分别系广东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和广东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