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丘某与邓某、杨某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起,至2023年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历时19年之久。被执行人邓某身患肝癌晚期,形体异常消瘦,无工作收入,每日需承担约150元医药费,靠亲戚支持生活费用及医药费,无能力履行。另一被执行人杨某已故,其名下有两处房产,但一处全家六口人居住,另一处房产破旧残损,价值不高。在对杨某名下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后(流拍)等执行措施后,执行陷入僵局。
一边是强制执行无果,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面对僵局,执行干警及时调整执行工作重心,将工作方向调整为以促进双方协商调解为主,请求当地村委、司法所协助配合执行工作的开展,共同解决这起“骨头案”。
法庭联合村委会、司法分局等多个部门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因积怨已久,调解进程推进异常艰难,执行人员及时转变调解重心,由村书记向案外人邓某某(系被执行人邓某之子)释法说理,阐明利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由邓某某提供担保,两案均圆满调解处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非常满意,不再要求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罪。
近年来,石排法庭坚持主动融入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率先推进辖区“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出台实施方案,在镇委镇政府支持下成立了专项工作督导小组。为了落实法官进基层,让法庭更接地气,更好服务基层群众和企业,石排法庭创立了基层治理“1+3”机制,即指定一个法官团队对应一个村、一个村小组、一个企业,集合各界调解力量,发挥基层村(社区)第一道防线作用,提高就地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一些前端调解不了的案件,法官可以直接找到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大大地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此外,建立法庭、司法、村(社区)常态化“三联动”机制,协助修订村规民约,推进非警务纠纷处置机制,助力创建“无讼社区”。
“多谢法院用专业的司法服务高效化解矛盾!”近日,石排法庭收到一面由原告送来的锦旗,柯法官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双方当事人为同村村民的租赁合同纠纷。
“你的房屋漏水让我的货物受损,你没有赔偿啊!”承租方阿成因上述原因不交租金。
“你不仅拖欠租金,还经常因为深夜加工被其他租客投诉!你们竟还辱骂我,这口气我吞不下去!” 出租方陈伯也一脸怒气。
最终,双方由小口角激发成大矛盾闹至法庭。
案件由柯法官团队受理。经过深入了解案情,柯法官思忖再三:对于这种事实比较明确的案件,如果以结案为目标导向,判决必然是最高效的选择。但“法结”易解,“心结”难解,没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后续可能会引起新的诉讼。调解无疑是最佳方案。
▲当事人向柯法官团队赠送锦旗
柯法官团队经多番努力、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愿意坐下来,好好谈一谈。柯法官团队抓住机会,从双方当事人均为本地同村人作为切入口,进行“背靠背”调解,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进行释法说理、陈述利弊,逐渐化解双方心中的怨气。经多次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阿成当场结清租赁期间的款项,其家属也对陈伯表达了歉意,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我们要寻找解开案件‘法结’和当事人‘心结’的钥匙,真正实现实质性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石排法庭王法官说道。
为何如此高效呢?
2024年3月,企石镇一位六旬老人刘某骑着自行车经过被告陈某房屋门口时,被告陈某饲养的狗冲出来撞到刘某的自行车车轮导致刘某摔倒受伤。
次月,原告诉至法院。诉调阶段,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无果。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原、被告之前已因琐事发生争执,因本次事故,双方矛盾加剧,让原本并不和睦的关系雪上加霜。
承办法官叶法官了解到双方是企石本地人,为方便双方应诉,特地到巡回法庭处理本案纠纷。庭审中,叶法官分别了解原、被告的诉求,耐心释法,提出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最终,原、被告双方各退让一步,握手言和,被告当场支付赔偿款了结案涉纠纷。
当天上午,叶法官还成功调解了其他两起追偿权纠纷。石排法庭不断优化服务理念、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接下来,为有效丰富“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内涵,推动延伸基层法治触角,石排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辖区实际,努力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前端治理、多元解纷工作方案,让巡回法庭走进更多的小区、村落、企业,让多元解纷和司法服务触角进一步前移。
来源: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