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款100万!东莞全链条严厉打击这类行为→
最美清溪 2024-11-04 17:34:53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一般代指工地上的建筑用车

通常运输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工程垃圾等建筑材料

平时运输时

若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既影响市容市貌

还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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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10月30日晚,清溪城管分局联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清源”统一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建筑垃圾违规运输行为,全力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镇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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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分别通过设点检查和动态巡查等方式,针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无证运输、超载、未密闭、扬撒滴漏及非法偷排偷倒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在查车现场,执法人员详细检查了过往泥头车、货运车的超限超载行为以及泥头车改装密闭设施情况,并提醒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严防出现泥头车超载、未密闭、遗撒滴漏及非法偷排偷倒等行为。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4辆,执法人员17人,检查车辆17辆,查处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车辆1辆,清溪城管分局工作人员已对该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进行查处,并暂扣至停车场,待下一步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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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镇将继续保持建筑垃圾运输整治高压态势,加大部门联动和巡查力度,结合辖区内的在建工地、泥头车运输路线及日常执法数据等情况,动态调整重点巡查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强力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增强余泥渣土、散体物料运输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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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排放、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将面临行政处罚
除运输环节,对于建筑垃圾源头排放管控,东莞持续发力。
10月23日,东莞城管组织多部门联合召开建筑垃圾排放通报警示暨规范管理培训会,督促指导未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证的工地限期申请排放许可,规范排放管理,做好现场公示。在各部门的强力推动下,预计上述工地可在限期内全部完成整改。
据东莞城管向各工地施工单位发放的《告知书》显示,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 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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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违法行动,城管部门也将严查严处。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此外,建筑垃圾非法受纳处置场所若涉嫌违建行为,城管部门核查属实的将从速予以拆除。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筑垃圾产生来源广泛,包括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处罚不是目的,而是规范管理的手段。城管部门将加强做好有关审批服务,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和市场主体遵守法律规定,妥善做好建筑垃圾排放和处置,共同营造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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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强势“动态清零”

据悉,当前东莞正按照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开展为期九个月的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整治、巩固提升、常态化管理“三步走”标本兼治,切实推动社会面建筑垃圾非法行为清零,并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建筑垃圾管理秩序。

建筑垃圾“清源”统一整治行动是集中整治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建筑垃圾非法行为问题线索,城管将联合多部门全面梳理,坚持“以打开路”,形成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高压氛围,对各类建筑垃圾违法案件“动态清零”。同时,解决存量,控制增量。着力解决集中重点难点问题,坚持边查边改,通报一批在集中整治阶段典型性案件,形成震慑,并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从严从重从速查处新增建筑垃圾违法案件。

东莞城管将持续通过12345接报线索、“百千万·全莞拍”上报线索、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媒体举报线索等,实时梳理研判,不断压实精准打击治理成效。东莞城管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建筑垃圾治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请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身边的涉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共建共享东莞干净有序美丽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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