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和专题询问会议,副主任潘新潮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广东省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座谈会精神。
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以更加昂扬自信的姿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要提升立法质效,保证宪法法律在东莞全面有效实施,护航发展保障善治。要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助力打通制约高质量发展卡点堵点,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最大限度调动千万人口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夯实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
会议审议了《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起草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报告、推进“三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体育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琳、杨晓棠、郑国洪,秘书长叶向阳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等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叶葆华,以及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庆松出席专题询问会议,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专题询问会议并应询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