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措施
东莞+ 2024-10-30 09:26:4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4〕8 号),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结合东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东莞“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通过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推动专利技术适配区域产业发展转化实施,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专利转化运用运行机制更加有效、供需对接更加顺畅、转化实施更加充分、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运用积极性明显提高,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专利转化运用能力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可获得性显著提升,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全市实现专利产品备案企业超过300家,专利备案产品超过500件;专利许可、转让备案次数实现同比增长10%;近三年(2023-202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累计超过600亿元。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专利供给质量,夯实专利转化运用基础

1.全面盘活高校及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组织对本市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存量专利盘点工作,摸清我市存量专利底数,分层建立可转化专利基础清单。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健全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存量有效专利进行全面评价,分步骤实现全市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评价、筛选、登记全覆盖。对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专利,探索精准推送路径。(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2.提升重点产业核心技术攻关能力。紧扣“制造业当家”发展主线,用活用好专利导航决策工具,加强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培育储备。指导东莞市松山湖科学城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强化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服务;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运用,助力提升产业链整体技术水平。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关键技术领域和创新型企业,指导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和产业发展动能。(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3.推进专利密集型企业产品培育。以全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择优培育专利密集型企业,探索建立产业专利池,加速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登记,梳理全市重点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企业信息,建立备案企业工作台账。指导企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产品备案系统上进行专利产品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在专利许可、转让、质押融资、高校技术团队对接等方面给予重点推荐。(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4.促进市属国有企业专利转化。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模式和专利转化激励机制。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探索利用多种分配激励政策,促进专利在产业链中小微企业转化实施。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建立专利权有偿使用机制,制定对外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相关程序和技术推广目录,开展分级管理,盘活存量资源。鼓励市属国有企业采用或参照“开放许可”方式,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市内中小微企业的专利技术许可力度。(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聚焦创新主体需求,拓宽专利转化运用路径

5.提升企业专利需求对接效能。推动东莞市知识产权协同创新平台(东莞理工学院)、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精准分析企业技术需求,分主题开展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活动。组织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或机构,开展专利技术检索服务;鼓励专利技术持有人与需求方进行线上供需对接和技术咨询,并提供后续技术指导服务。推动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进行登记。(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东莞理工学院)

6.畅通中小微企业产业化运用渠道。组织专利展示、对接、交易等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利需求对接。征集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供需目录和专利技术供给产品,推进“订单式”供需对接,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深入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举办专利技术产品推介会、对接会等活动,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专利技术转化。(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7.拓展专利转化运用形式。鼓励高校、科研机构采取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不同模式进行转化运用,支持高校、科研机构进场交易输出专利成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承接市内中小微企业专利项目。探索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专利产业化前景评价、专利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意愿反馈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创新主体专利转化运用活力

8.强化专利转化运用政策引导。在涉及专利的各类考核中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导向,避免设置专利申请量约束性指标,不得将财政资助奖励政策与专利数量简单挂钩。在各级各类涉及专利指标的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等工作中,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条件。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加强跟踪监测和评价反馈,对于授权超过5年没有实施且无正当理由的专利,推动开展运营,促进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高价值专利产出和实施。强化专利质量导向和高价值专利引领,突出专利转化运用与价值实现,上下联动育成一批专利密集型企业,壮大全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队伍,加速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9.激发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活力。推动高校、科研机构落实职务发明披露制度,探索存量专利实现快速转化。引导高校、科研机构选择优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推动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代理等服务招投标机制。支持高校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专家委员会,探索引入技术经理人参与高校发明披露、价值评估、专利申请与维护、技术推广、对接谈判等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全过程,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专利许可、转让备案工作,对进行技术合同登记涉及专利合同的,支持优先给予专利许可、转让备案登记。(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10.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家具快维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产业发展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强对家具类快速预审备案主体、登记代理机构的信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专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依托我市海外知识产权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四)提档要素配置支撑,赋能专利转化运用能力建设

11.加大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力度。深挖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联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及重点产业“知惠行”等专题对接活动。支持金融机构加大知识产权融资力度,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完善我市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及其他金融创新模式在贴息、贴费、奖励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探索发行以企业核心专利作为底层资产的专利证券化产品,支持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

12.提升知识产权机构服务能力。拓展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服务领域,覆盖专利转化运用全过程。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区域或产业规划、企业经营、研发活动、人才管理等应用场景专利导航,促进专利服务深度融入区域、产业创新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一批安全可靠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产品,提升知识产权数据供给能力。(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行动方案组织实施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成立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专利转化运用各项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二)优化专利转化运用政策措施。引导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专利转化运用投入保障,带动社会资本向重点产业专利转化投放。研究制定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政策措施,对于积极参与专利转化实施项目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安排及奖项申报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三)提高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便利性。积极宣传引导企业用好专利产品备案系统,并及时进行专利产品备案。健全便民利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各类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