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长安镇盛安产业中心“三旧”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获批。
方案显示,长安镇盛安产业中心“三旧”改造项目位于茅洲河现代化产业园片区统筹范围内,振安路南侧。项目采用政府主导模式,由长安镇人民政府作为改造主体,单元总面积为85438.27平方米,实施改造面积为72064.86平方米。改造单元现状主要为旧厂房。
长安镇政府已按照法律法规及东莞市“三旧日”改造政策规定,就改造范围、土地现状、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及标准等事项充分征求原权利人的意见,并经全部原权利人同意。改造范围内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已经过镇政府工作会议镇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以上事项。
根据补偿安置方案,由长安镇政府补偿广东长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301.334311万元;补偿广东长安集团公司122.59734万元;补偿东莞市长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47.155431万元;收储东莞市长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宗物业,建筑面积53450.19平方米,补偿金额合计6208.68万元;收储东莞市长安上贸发展有限公司1宗物业,建筑面积56549.67平方米,补偿金额为5998.87万元。截至2024年5月21日,长安镇政府已与原权利人就补偿安置等事项签订协议,并支付补偿款12778.64万元。长安镇政府也已于2024年5月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东莞市长安镇经济联合总社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支付了征地补偿款1106.2656万元,截至目前暂未因征地补偿安置产生纠纷。
项目总投资10亿元,由长安镇政府另行申请供地,拟通过公开挂牌出让方式推出市场交易,拟出让面积为61703.13平方米,出让地块均不分割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一:面积为7655.4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3.5,计容建筑面积26792平方米,最大高度60米。
地块二:面积为8675.5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4.0,计容建筑面积34700平方米,最大高度60米。
地块三:面积为25176.5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4.0,计容建筑面积100708半方米,最人高度60米。
地块四:面积为20195.6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4.0,计容建筑面积80784平方米,最大高度60米。
除此之外,改造范围内道路用地10361.73平方米,其中3135.5平方米道路单独办理供地手续,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给长安镇政府实施建设,该部分道路与项目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其余7226.23平方米道路后续由长安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实施。
据悉,长安镇盛安产业中心“三旧”改造项目已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完成投资备案,备案名为“盛安产业中心”,项目将聚力促进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以及新能源配套等产业集群发展,助力长安镇产业升级以及经济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