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排污企业,10月1日起排污许可证全程网上办理
东莞+ 2024-09-30 19:25:36

10月1日起,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施行排污许可证电子化办理。排污单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资料,无须线下提交纸质资料,即可领到排污许可证。

据介绍,今年9月以来,东莞试行排污许可证电子化办理,6个排污单位通过线上交件,取得良好效果。排污许可证电子化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发证效率,做到便民利民

“在收到企业从系统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后,我们会对排污许可证开展联合审查,对其中有问题需要修改的部分汇总后进行一次性告知。待企业将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系统申报,核实无误后按程序发放排污许可证,整个过程并不需要提供纸质资料。”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整个审批流程全部在线上完成,有效缩短了服务的时空传输距离,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务服务“更高效”。

此前,排污单位申请排污许可证,需要通过政务中心提供纸质资料,现在通过系统提供电子申报材料,这样方便了不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优化政务服务,以数字赋能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排污许可证电子办理。

排污许可证电子化办理操作指南↓↓

一、网上交件

(一)打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dgepb.dg.gov.cn/wsbs/index.html,选择“政务服务”→“排污许可证”;也可从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对应办事栏目。

(二)选择需要办理的排污许可证事项。

(三)以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事项举例,点击“在线办理”,跳转至登录入口。

(四)注意选择“法人登录”,用企业广东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密码登录。

(五)在“按部门申报”中选择“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

(六)输入排污单位全称或关键字,系统会检索出相关信息,如有历史记录可以选择相应信息条(注:项目代码为临时赋码可忽略,另可将排污单位全称复制到检索处,避免输入名称时检索量太大出现卡顿现象)。若输入排污单位全称后无历史信息,选择“无项目代码申报”。

(七)按照排污单位所在镇街选择相应的审批部门。其中,“一园九镇”(松山湖园区、茶山镇、寮步镇、大朗镇、大岭山镇、石龙镇、石排镇、企石镇、横沥镇、东坑镇)项目选择松山湖直属分局,滨海湾新区(交椅湾板块)项目选择滨海湾分局,其余选择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工程名称”应与排污单位名称一致。

(八)核对申报主体信息,必须为排污单位;选择取件方式,邮寄或政务中心取件。

(九)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情形,页面跳转后点击“附件上传”。

(十)选择本地上传,上传附件为盖章全本扫描PDF。注意!上传材料需要盖章并全本扫描(不能只扫描封面)。

(十一)附件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跳转后点击“确认”,即已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资料,不需要线下邮寄或者到政务窗口提交纸质件。

二、状态查询

网上提交申请资料后,申请人、收件人会收到审批状态的相应短信提醒,可根据短信了解办理状态。

三、补正

(一)审批部门发现材料不正确,会退给申报单位进行材料补正,申请人会收到需要补正的短信提醒,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空间”→“材料补正”→“进入补正”操作。

(二)补正操作在网上大厅进行即可,不需要线下邮寄或到政务窗口提交纸质件;可在页面上看到补正意见。

四、咨询电话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0769-22835880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0769-22890039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滨海湾分局:0769-26889759

文字:记者 周桂清  编辑: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