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汽车、电动车、公交车都有补贴!东莞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
东莞+ 2024-09-08 17:41:50

日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莞市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从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补贴支持方案。

家电产品包含“8+3+N”类,包括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乘用车置换更新最高补贴1.6万元,本次政策还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以及老旧货车、农机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包含“8+3+N”类家电产品,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根据《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本次出台的《方案》指出,结合东莞实际,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类产品给予补贴,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0%,每件补贴不超过1000元;平板、智能穿戴设备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据介绍,东莞结合实际将补贴范围扩展到上述“8+3”类品种以外的“N”类家电产品,补贴按照不高于以上类似产品的标准制定。“3+N”类产品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如国家明确“3+N”类产品不属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则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类产品的补贴资金由省、市财政按照3:7共同分担,N类产品的补贴资金由我市自行承担。

《方案》还指出,家电以旧换新按照统一标准具体组织实施。突出东莞制造业优势,指导我市龙头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渠道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者在我市明确的商家或电商平台交付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按照前述品类和标准享受优惠。如国家对回收家电有新工作要求,按国家有关部委工作指引执行。

《方案》还提出加力支持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对消费者购买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给予补贴,促进智能家居消费。具体品类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工作指引执行。消费者在我市明确的商家或平台购买补贴品类中的家装产品,按照标准享受补贴。东莞将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本项工作。

(家电以旧换新具体操作细则,请关注本报早前报道链接《最高补贴1.6万元!东莞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启动》

最高补贴1.6万元,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

汽车置换更新是消费者除家电之外普遍关注的问题。《方案》提出,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且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莞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转让车辆需在2024年8月22日前注册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

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购车价格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

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如国家对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明确标准,按国家有关部委工作指引执行。

汽车置换更新按照省统一标准具体组织实施。个人消费者完成旧车置换并购买新车,在完成新车注册登记手续后,通过活动平台提交补贴申请,商务部门会同公安、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对消费者个人身份信息、车辆交易发票及车辆注册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程序向申请人发放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汽车之外,本次政策还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消费者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符合有关要求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予以补贴,具体品类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工作指引执行。消费者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后,通过活动平台提交补贴申请,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税务、财政等部门按职责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程序拨付补贴。

(汽车置换更新具体操作细则,请关注本报早前报道链接《东莞新一轮汽车置换更新启动!市商务局答疑》

加力支持汽车、货车、农机、新能源公交车报废更新

《方案》提出,在落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辆、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辆。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均按照以上标准给予补贴。

个人消费者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提交补贴申请。

除了汽车外,本次政策还加力支持老旧货车、农机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根据《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次予以补贴。

农机报废更新方面,《方案》在《广东省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方案》基础上,按照要求提高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补贴额。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在新增纳入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植保无人机)、烘干机的基础上,再新增4个农机种类纳入补贴范围,具体种类按省农业农村厅文件公布内容执行。

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每套补贴4.2万元。

(汽车报废更新具体操作细则,请关注本报早前报道链接《一图读懂|最高补贴2万元/辆!东莞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超全细则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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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曹丽娟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