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民生领域改革 绘就民生幸福画卷
东莞+ 2024-09-05 09:37:2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在这徐徐铺开的壮丽画卷中,民生无疑是亮眼篇章。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进行了详细部署,为进一步深化民生领域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征程上,我们要认真思考和回答好民生建设“为何改、改什么、如何改”的现实课题,奋力绘就民生幸福画卷。

一、深刻认识民生领域改革的重大意义

以改革促民生是执政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同时也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揭示了亘古不变的政治逻辑:民生连着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可见,民生福祉关乎政党存亡与国家命运,中国共产党打江山守江山的基座是民生。当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保体系、医疗卫生体系等,未来仍要依靠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增强民生发展的澎湃动力。

以改革惠民生是人民之需。民之所望,政之所向。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呈现出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多维升级,释放出民生提质增效发展的强烈呼声。党的十八大以来,义务教育均等化、医疗改革降药价、城乡社保一体化等惠民政策给群众带来了实利。接下来,进一步深化改革必须更精准对接群众的新需求,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以改革兴民生是时代之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决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这些重要论述都凸显了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根基和时代要务。针对当前国内存在的教育、就业、社保等明显短板,亟待通过持续深化民生领域改革,让人民生活更幸福,这已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重任和必答课题。

二、全面领悟民生领域改革的科学内涵

明确增进民生福祉的改革重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明确了改革的需求导向。我国已初步建立“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民生保障框架,基本涵盖了一个人全生命周期的民生权益。《决定》则进一步瞄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围绕“收入分配、就业、社保、医药卫生、人口发展”五大领域精准施策,明确了民生领域改革重心。

抓牢民生制度改革的任务主线。当前我国民生事业面临着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严重影响着人民的生活品质。破题的关键在于坚持问题导向,从民生制度改革中汲取根本性、长期性的持久动力。《决定》坚持制度建设主线深化民生改革,提出的“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等制度改革掷地有声,将不断织密织牢民生发展的制度网。

把准民生领域改革的创新方向。当前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生活品质”已成为民生领域改革的重要目标导向。《决定》强调要“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进改革,提出的“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等举措,都旨在持续提高民生福祉的含金量、均衡性与可及性。

三、准确把握民生领域改革的科学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们的事业越是向纵深发展,就越要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深化民生领域改革同样要运用辩证思维与方法,处理好民生改革面临的多元复杂关系。

深化民生领域改革,要兼顾好效率与公平。效率和公平是民生发展的“两翼”,必须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根本路径在于优化民生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兼顾好效率与公平至关重要。《决定》提出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初次分配以市场为主,重在提高效率,关键是提升劳动者素质和要素分配能力。如广东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等工程,就是让劳动者获得一技之长以增收。二次分配以政府为主,重在维护公平,关键在于利用好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手段,推进民生服务均等化、可及化。第三次分配主要靠社会,关键在于完善社会慈善管理与激励机制。

优化民生制度体系,要统筹好“破与立”的关系。民生制度改革要与时俱进、顺应民心,不可因循守旧,亦不可盲目更改。一方面,破解发展梗阻应关注“破”的问题,准确把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情况,通过制度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另一方面,满足群众需求应关注“立”的问题,以制度优化促民生提质,使改革实效深入民心。例如,户籍制度关系到人口流动和基层群众安居乐业,但因附着其上的福利成本较高,许多地方政府有心无力。对此,《决定》采取破立并举,提出“同步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改革”“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等举措,旨在进一步破除流动人口落户、就医和子女上学等制度障碍,让他们在城市能够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

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要平衡好当前与长远利益。增进民生福祉是一项长期工程,不能畏难怕险,求稳怕进,也不能不顾现实,贪功冒进,要平衡好当前与长远利益,推进民生事业稳步发展。一方面,要积极作为,抓住老百姓的需求,提振民生消费活力。例如《决定》提出发展银发经济、推进医养结合、社区嵌入式托育等,均是契合当下与未来老年人养老和年轻人生育迫切需求的有力举措。另一方面,要量力而行,合理引导民生预期。为民造福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统筹考虑需要与可能,不计后果、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要不得,否则可能会失信于民,甚至影响民生长远发展。

(作者 贾艳丽 系中共东莞市委党校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