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消防法》,中堂镇社卫中心被罚10万元
东莞+ 2024-09-03 11:25:59

记者从东莞市住建局了解到,因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条文,今年8月份,该局对9家单位(个人)开出罚单。其中,中堂镇社卫中心因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手续擅自投入使用,被罚10万元。

根据市住建局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今年8月份,该局共对陈某财、东莞市联鑫钢构工程有限公司、陈某太、陈某龙、中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寮步镇石步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金信联行嘉华苑置业有限公司、钟某培、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9家单位(个人)开出罚单,处罚金额720元至10万元不等。

东建罚字(消防)〔2024〕第003号显示,2024年4月7日,中堂镇住建局在日常限额工程监督中发现,位于中堂镇大新围路108号的中堂镇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擅自施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手续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

该项目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地上8层,建筑高度33.3米,耐火等级一级,一类高层公共建筑,该工程属于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医院门诊楼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2年5月15日开工,未按规定取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现场检查未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行政处罚信息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在竣工验收后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于2023年4月完工并投入使用。以上事实有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因建设华南工业园厂房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寮步镇石步股份经济联合社被罚2.34万元。

东建罚字(质安)〔2024〕第006-1号显示,今年7月10日,市住建局委托寮步镇住建局执法人员,对石步村华南工业园厂房建设项目基坑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项目基坑工程2023年1月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已擅自开工,检查时现场进度为基坑工程已基本完工。该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项目施工方中砌建工集团也因此被罚1.2万元。

文字:记者 吴金华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