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超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4-08-28 18:50:09

我是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樟木头段598号7栋悠奈(东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4年6月5日,我公司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擅自设有熔胶、倒料、修边等生产工序及熔胶机3 台、拌料机1台、修边操作机4 台等生产设备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环保意识薄弱,未完成自主验收,直接投入生产。尽管事后我全力整改,拆除擅自设有的生产设备,正在积极完善手续。但我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马超

承诺时间: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