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人大:活用监督形式 答好三张卷子
东莞+ 2024-08-20 09:52:40

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水乡河西数字产业园,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以人大代表“第一视角”,视察村(社区)“第一现场”,“第一时间”发现、反映、交办问题,助力环境“大蝶变”;积极响应群众呼声,意见“码”上提拓宽民意收集渠道,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月期间,洪梅镇人大聚焦“投资年”行动,把推进“百千万工程”与“绿美东莞生态建设”相结合,活用监督形式,大力发动人大代表,群策群力献良策,以人大有效监督,助力洪梅答好经济“发展卷”、民生“幸福卷”、绿美“生态卷”三张卷子。

向“新”而行 答好经济“发展卷”

集中一个月、履职贯全年。今年以来,洪梅人大深化“奋进‘百千万’ 代表在行动”工作品牌,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针对项目建设现状,人大代表就盘活土地增“效益”,壮大主导产业强“筋骨”,加快动能转换添“动力”,赋能产业提级促“跨越”等方面提出多条优化建议,同心协力助力洪梅答好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必答卷。

“要多措并举留住优质企业,以高品质现代化产业园区建设,支撑洪梅高质量发展。”6月26日,洪梅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集中视察水乡河西数字产业园、黎洲角村等,为加快推进产业园建设、推动水乡特色村建设建言献策。

其间,人大代表积极围绕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同心协力推动洪梅高质量发展,把“奋进‘百千万’代表在行动”品牌擦得更亮。

“筑起‘助企矩阵’,推动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高质量发展。”7月17日,洪梅镇人大代表、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走进东莞市基层立法联络中心(广东海新智能厨房股份有限公司),了解企业发展、开拓海外市场以及科研投入情况,要求镇人大扎实开展入企走访、调研座谈,充分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络单位“立法直通车”作用,进一步强化立法意见征集、企业问需的工作能效,协调反映实际困难,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质效,打通便民利企的“最后一公里”。

三个“第一” 答好绿美“生态卷”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洪梅镇人大围绕实施“百千万工程”、绿美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向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发出动员令,共同绘就生态画卷。

组织代表实地视察洪屋涡村、乌沙村、新庄村等地,深入了解洪梅水乡特色示范村建设情况、综合环境改善等情况,提出了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绿化升级、周边环境维护等方面建议,推动“奋进‘百千万’代表在行动”在洪梅见行动、见成效。

与群众共情、为人民发声。洪梅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倡导绿色新风尚,垃圾分类代表行”主题活动,以各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为活动单位,到各村视察调研该镇垃圾分类情况。

代表建议,有关部门务必落实管养单位定时定点、专人专用设备上门收集处理垃圾,让城市管理像“绣花一样精细”,有效把环境卫生的“问题清单”转变为人民群众的“满意清单”。

7月22日至23日,洪梅人大组代表开展三个“第一”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视察大行动,以人大代表的“第一视角”,实地视察各村(社区)的“第一现场”,及时以“问题清单+现场评分”的方式,“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反映问题、交办问题。

据介绍,活动累计发现反馈问题22项,推动解决20项,推动问题转办解决率达90.9%,以人大代表的实干担当,强有力提升监督实效,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共同为洪梅镇建设近悦远来的美丽宜居环境汇聚力量。

“码”上行动 答好民生“幸福卷”

广深沿江高速洪梅出入口临时道路车流量大,但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呼声较高。

群众有呼声,人大有响应,政府有作为。在走访群众、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深入调研,广泛收集民意的基础上,洪梅镇人大代表黄惠君、刘建文等人在闭会期间提出了《关于广深沿江高速洪梅出入口临时道路扩建的建议》。

该建议受到洪梅镇镇委高度重视,被定为该镇十件民生实事,此前已立项启动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7月29日,洪梅人大组织人大代表以“回头看”的方式,现场监督项目建设情况,并提出优化调整疏港大道与洪金路交汇处红绿灯配时,完善地面标志标线,解决疏港大道与洪金路交会处堵点问题的建议。

洪梅镇人大还着力延伸立法工作群众意见“征集链”,立足数字人大平台持续赋能群众意见征集工作,积极打造普法宣传“新举措”,不断丰富民主法治表达形式。

利用“洪梅人大”公众号平台,发出《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公告》,以指尖“点一点”,意见“码”上提的便民新形式,实现立法意见线上提,进一步丰富线上基层立法联系点应用场景,实现扩大数字人大平台影响力。

结合人大代表议事群、OA办公系统等方式,广泛征集68名市镇两级人大代表、41个部门单位、10个村(社区)的意见建议,以“多合一”的意见征集形式“开稳”“立法直通车”,激活民意表达的“神经末梢”,为条例立法工作充实民意依据。

文字:记者 吴金华 图片:受访单位供图 编辑: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