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杉淼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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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18:44:57
东莞市杉淼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4年5月26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滨河路100号201室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有机废气经未正常运行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疏于管理,负责人未全面学习并执行相关防治污染规定。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已加装了废气收集罩更多地收集废气,并同步更换碘吸附值 653mg/g的蜂窝状活性炭以增强废气设施处理的吸附性,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黄 有 娣
东莞市杉淼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