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京广速递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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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14:46:22
2024 年3月 23日,我公司员工在东莞市虎门镇东坊大道170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将无主快件桶状内的蓝色水状液体倒入公司场地内一雨水井中,液体沿着雨水管网排至外河,造成虎门大沙河一支渠水体变蓝”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该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未按我公司规定方式处理该类无主破损的快件,说明我公司对该情况的管控力度不足。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完善公司对无主快件的制度,责任到具体负责人,增加无主快件的专门存放区域,并加强对公司各种安全生产的巡查力度。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黄生科
东莞市京广速递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