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4-05-13 18:48:36

2024年 3月 21日,我公司在东莞市高埗镇高龙东路7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现场采样人员对GB 12348-2008的技术操作不熟悉,不了解噪声检测时长不足对检测结果造成的影响,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不符合。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监督员不定期对采样组噪声检测进行现场跟踪检查,质控部加强对采样原始记录与仪器数据核对检查。不定期组织采样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升整个团队的技术能力水平和责任心。修改了噪声仪的打印模式,在打印条中清晰显示“Tm”检测时长。采样室主管组织全体采样人员对GB 12348-2008进行了培训学习,确保后续噪声检测工作按标准规范进行,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何佩雯

广东东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4年5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