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雄伟塑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4-04-16 17:48:07

东莞雄伟塑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4年 3月 13日-14日,我公司在东莞市 东坑镇坑美工业二路7号2号楼101室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 “未按规定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和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在密闭车间中,导致部分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违法行为【东环罚告字〔2024〕34号】,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是我公司环境法律意识薄弱,没有认真履行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配合整改,立即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刘忠宏

东莞雄伟塑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