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消防发布清明节防火提醒
最美清溪
2024-03-29 16:00:05
清溪消防发布清明节防火提醒
清明节是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追思故人的重要节日,同时也是森林火灾易发多发时期。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清溪消防在此提醒,清明节期间要注意以下防火安全事项:
1、绿色清明,文明祭扫。我们大力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社区公祭等绿色文明的方式追思缅怀先人,以新型祭扫方式,寄托对逝去亲人的思念。
2、清明期间,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山头、林地、景区等公共场所内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
3、各单位、工厂企业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关电关气,对所属员工开展一次节日消防安全教育,安排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值班(领导带班、消防控制室和微型消防站值班、消防巡查值班等)。
4、临街门店、“三小”场所严禁生产、经营、储存与人员住宿同在一个场所。
5、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住宅内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不得室内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长时间充电。
6、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7、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在不安全区域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8、“三查三清四关”自查自纠。清明节期间外出前,请关闭家中燃气、电器开关,关好门窗,清理室内阳台、楼道及厨房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9、遇有火灾发生时,要迅速逃生,不贪恋财物,可将毛巾、衣服等浸湿捂住口鼻,选择就近安全出口有序撤离,勿乘坐电梯。
10、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政务热线1234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