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红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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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 19:42:10
李金红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我是东莞市景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金红。2024年1月17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常平镇新枝二巷56号1号楼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擅自增设有研磨、清洗、烘干等生产工序及研磨机2台、清洗机8台、烘干机2台等生产设备”的违法行为【东环罚告字〔2024〕16号】,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我本人环境法律意识薄弱,没有认真履行生态环保责任。尽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积极学习生态环境相关法律知识,已于当天即2024年1月17日就撤除相关设备、停止生产。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本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 李金红
承诺时间: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