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新规!教育APP进校须免费提供
东莞+ 2024-01-17 20:36:23

随着“互联网+教育”的快速发展,在促进教育教学的同时,但也可能存在收费等问题。为了规范教育App的应用和管理,1月17日,东莞市教育局制定《东莞市进一步加强“教育APP进校园”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明确: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须免费向学生提供,学校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统一组织免费试用等诱导家长和学生购买,不得以是否购买教育APP服务作为分班前置条件,不得对未购买教育APP的学生区别对待。教育APP进校坚持“凡进必审”原则,推荐使用的教育APP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坚持“凡进必审”原则,不得诱导家长学生购买

《措施》要求严格落实“教育APP进校园”的公平、免费原则。不得以是否购买教育APP服务作为分班前置条件,不得对未购买教育APP服务的学生区别对待。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须免费面向学生提供,学校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借家委会名义组织家长购买,不得要求家长直接支付企业变相强制购买,不得统一组织免费试用等诱导家长和学生购买。

坚持“凡进必审”原则,学校确定选用的教育APP应当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审查后才可投入使用。在审查通过后,统一要求使用的教育APP还须按照《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进行备案。

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不得与评优挂钩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育APP进校园”市镇校管理责任体系。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统一要求使用教育APP,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前提;二是要严格选用标准、控制数量,要从经教育部备案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网址:https://app.eduyun.cn/)中选用;三是应当充分尊重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作为教育、管理工具,学校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娱乐游戏,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使用教育APP公布学生成绩排名以及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不得超教育APP备案范围开展教学活动。

学校、教师不得随意向学生统一推荐使用教育APP,统一推荐使用教育APP须落实选用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推荐使用的教育APP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使用过程中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

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管理情况纳入考核

为了管好这项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将规范“教育APP进校园”管理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学习。尤其是要让各学科教师完全明晰“教育APP进校园”的公平、免费、“凡进必审”等原则性要求,做到应知应会,提升全员科学使用APP素养,培养全员规范使用APP习惯。学校、教师不得通过要求使用、推荐使用教育APP违规获利。

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将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把教育APP使用情况和成效纳入日常督导、检查范畴,定期开展摸排、督查、抽查,对存在管理不规范、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落实整改。要落实内容安全和数据安全,切实保障学生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此外,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做好“教育APP进校园”有关政策宣传,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反映问题渠道。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应当及时受理投诉建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群众痛点难点问题。

值得留意的是,市教育督导部门还会将“教育APP进校园”管理情况纳入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教育主管部门将教育APP备案等管理情况纳入网络安全责任制等相关考核。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约谈、通报。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负责人严肃问责。

文字:记者 李春燕 编辑: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