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立众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4-01-09 16:01:30

蒋立众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 年 12 月 6日,我本人在东莞市大朗镇沙步村沙园路79 号宿舍2楼202室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未完善相关环保手续的前提下进行投产。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立即停止生产,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 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我本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 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蒋立众

承诺时间: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