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科铭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3-12-26 11:51:08

我是东莞市德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科铭,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和10月22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厚街镇草埗西街一巷5号101室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我本人环境法律意识薄弱,在于未经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和验收,直接投入生产。尽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立刻关停、搬清处理。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做出公开道歉,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当事人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邱科铭

承诺时间: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