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汇景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3-09-20 18:46:50
2023年7月26日和8月9日,我公司在东莞市桥头镇桥泰街3号3号楼301室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未验先投”的行为,此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环境造成了
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熟悉,法律意识淡薄。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现已停止生产,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自觉关停并处理相关设备;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东莞市汇景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明德
承诺时间: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