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能文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09-11 15:04:19

杨能文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年7月18日,我本人在东莞市塘厦镇环市东路385号A栋二楼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编制,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完成自主验收已投入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不足,尽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已撒除清洗工序,已转移走清洗废水,已拆除4个清洗槽,已做好排污登记,烤箱已安装配套废气防治设施完成自主验收,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做出公开道歉,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实际经营者:杨能文

承诺时间: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