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晟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3-08-29 18:41:10

戴晟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我本人是东莞市嘉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2023年7月13日和7月19日,我公司在东莞市樟木头镇华泰路3号2栋102室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且未自主验收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东环罚告字[2023]598号)。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环境法律意识薄弱,急切于经营生产,维持营业收入。尽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按要求申报验收并暂停投入生产使用,但我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戴晟

承诺时间: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