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龙昌达光电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3-08-09 15:12:16
东莞市龙昌达光电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年5月18日和7月10日,我公司在东莞市樟木头镇金河工业2路2号1栋101室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验先投”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够意识薄弱,未办理环保设施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立即停止该设备生产,已经催促为我们办理环保手续的环保公司尽快为我司完善相关环保手续,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 赵卫东
东莞市龙昌达光电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