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婉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3-08-08 11:04:29
王东婉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年6月13日,我本人所在公司在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西一路10号1号楼101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验收,投入生产使用。尽管事后我本人及所在公司全力整改,已经停止生产,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做出公开道歉,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王东婉
承诺时间: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