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伟文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3-08-01 15:27:21
卢伟文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年4月24日,本人在东莞市望牛墩镇聚龙江聚龙路7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 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本人初涉该行业,对相关环境法规不熟悉,又没有聘请相关环保专业人士指导,导致擅自降低了环境影响评价等级,造成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目前已停产整改,补办相关手续,但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卢伟文
承诺时间: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