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网络“女神”竟是“抠脚大汉” 有人被骗9万
东莞+ 2023-07-26 20:10:48

互联网世界中有一个著名的说法:“你永远不知道网络的对面是一个人还是一条狗?”这句网络名言揭示了互联网身份信息具有高度隐秘性的特点。正是由于互联网身份信息的隐秘性,一些不法分子往往通过虚拟身份达到诈骗的目的。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布了两宗网络诈骗典型案例,被告人均通过虚拟身份诈骗财物,令被害人心理、财产均蒙受损失。

【典型案例一】

2021年2月,被告人李某平以女性用户身份注册了微信账号,通过微信群聊与居住在东莞茶山镇的被害人何某互加微信好友。相处过程中,李某平通过使用变声器,发送女性图片等方式以女性的身份与何某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并谈及婚嫁。

自2021年2月8日开始,李某平向何某编造了还贷款,交物业管理费,日常花销以及婚嫁礼金、生意投资等虚假的理由,何某通过转账共计向李某平给付了90189.87元。

双方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何某与未婚妻一面都没见过。何某思前想后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警察一查,何某瞬间感到崩溃,自己朝思暮想的“未婚妻”竟然是一名男子。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李某平无视国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典型案例二】

2021年6月开始,被告人许某南伙同他人,通过登录微信账号,添加网络上的陌生男网友,捏造自己为离婚女性的身份向多名男网友发送图片和视频,提出与男网友网恋,再编造父亲患病等理由向多名被害人诈骗钱财,累计数额达5300元。

多名被害人发现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许某南被抓获后,主动向相关受害人退赔了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南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元。

【法官说法】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介绍,电信网络诈骗多有专门的团队,甚至形成“产业链”。诈骗过程中,诈骗分子会先经营微信、抖音账号等自媒体平台“吸粉”,然后添加大量网友,此账号运营成熟后卖给下一手的实施者。下一手诈骗分子会捏造自己是未婚或离异女性,通过话术迅速与被害人发展为网恋,短则一两天,长则三五天,再捏造家人生病等理由骗取被害人转账。法官提醒,网上交友要注意甄别,不轻信网友和网上恋人,才能避免自己蒙受损失。

 

文字:王骁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