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卫国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3-06-19 16:14:06

黄卫国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年5月11日,我本人在东莞市企石镇永发东路七号从事生产经营程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本人环境法律意识薄弱,对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不足。尽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和措施,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但我本人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做出公开道歉,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黄卫国

承诺时间: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