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祥庆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3-06-13 17:04:09
李祥庆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年3月15日,我本人在东莞市长安镇先兴北街37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做蜡、电铸、切割、脱模、粗磨边框、手工精磨等工序及电烙枪、焊锡枪、煮蜡煲、钻蜡机、切割机、打磨机、电铸机缸(带电机)、过滤机、过水槽等生产设备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我本人环境法律意识薄弱,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完成自主验收,已投入生产使用。尽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撤除违法设备,停止生产。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产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 李祥庆
承诺时间: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