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网恋女友”竟是“抠脚大汉” 男子冒充女性交友诈骗28600元
东莞+
2023-05-17 21:18:43
网络社交工具能够帮助人们更加便捷地交流、交往,但其游离于真实社会之外的虚拟性,也给了不少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利用“网恋”实施诈骗的伎俩虽已屡见不鲜,但仍然频频有人中招。近日,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谈恋爱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诈骗案,被告人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5月至9月,受害人李某在某交友软件上认识了一名“女子”,但没想到这名“女子”却是由男子卢某通过伪造身份和变声器冒充的“女汉子”。在交流的过程中,卢某故意迎合李某,让李某以为遇到了“真爱”,二人很快发展成为情侣关系。其间,卢某编造家人生病、付房租等多种理由向李某索要钱财和礼物,共计骗取李某28600元。2021年10月,卢某向李某退赔28000元并获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卢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的从轻处罚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说法】
要多一分戒心,不要轻信网恋对象
办案法官提醒,该案是利用网恋“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例,被告人卢某有意识、有预谋地利用网络通讯工具、软件伪造身份实施诈骗,哄骗被害人跳入被告人编制的“网恋”陷阱,继而骗取财物,该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因此,网络交友要多一份戒心,不要轻信素未谋面的网友、网恋对象。当对方频繁遭遇戏剧化的意外,对你有金钱上的求助时,要提防骗子已经下钩。凡涉及借钱、转账等金钱往来切记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人财两失”。一旦发现是骗局,要保留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文字:记者 王骁 通讯员 李欣阳
编辑: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