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嘉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3-05-05 14:25:08

2023年3月22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塘厦镇华龙街17号1栋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和未按环评要求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未充分认识到此行为对环境危害的严重性。事后我公司立即停产、全力整改,并已经通过了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验收。针对此事件,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郭伟

东莞市嘉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