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制售假苹果耳机,三人获刑并处罚金
东莞+ 2023-04-21 20:35:02

现如今,AirPods无线蓝牙耳机广受大家喜爱,已成为苹果公司的热销产品。然而,总有一些不法分子想搭便车赚“快钱”,生产销售假冒的苹果耳机,最终“锒铛入狱”。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王某利用其经营的深圳某科技公司加工生产假冒带有苹果商标的蓝牙耳机,并通过公司网店及王某个人微信进行销售。其间,王某的女朋友邰某有时会到公司帮忙。而钱某是某加工厂的经营者,负责将王某交来的耳机及包装盒进行加工,镭射上述注册商标标识并包装封膜。

同月25日,公安机关在东莞市虎门镇、长安镇的两处加工厂及王某的住处共查获2790个假冒苹果蓝牙耳机及相关配套材料,并先后抓获钱某和王某、邰某。上述产品合计非法经营数额约6万元。截至案发,王某和邰某已生产并通过网店及微信销售的假冒苹果蓝牙耳机共计约21万元,获利约2.4万元。

东莞第二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邰某、钱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虽然部分案涉耳机未在外观或包装上印刷商标,但均在连接设备使用时出现带“”注册商标的电子弹窗,属于商标性使用。王某、邰某和钱某的行为均已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10万元;邰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处罚金2万元;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1万元。邰某不服,提起上诉。东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假冒产品

【法官说法】

随着科技的发展,商标使用行为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本案不拘泥于传统外观或包装上使用商标等形式,对蓝牙耳机的新型商标展现行为——电子弹窗进行认定,体现了服务科技创新的司法理念。

文字:记者 王骁 通讯员 江楠  图片:受访单位供图 编辑: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