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恒晟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3-04-14 17:55:02

2023年2月20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大朗镇马坑金马路7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废气超标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境法律意识薄弱,现场技术人员对环保设备操作不当,公司管理培训及环保设备保养不到位。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由相关技术人员对环保设备进行全方面检查、维护及保养,整改后让废气达标排放。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

卿育志

东莞市恒晟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