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鸿特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04-11 17:54:34

东莞市鸿特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年3月6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塘厦镇相安中路6号生产经营中,存在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UV光解+活性炭吸附)未运转、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通过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境法律意识薄弱,没有按规定开启废气处理设施。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加强对工人的管理和监督,按规定落实废气处理设施要求,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胡盛勇

东莞市鸿特豪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3年4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