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江大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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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17:18:55
东莞市江大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 年 12 月 13 日,我公司在东莞市高埗镇高埗沿江北二路 45 号 1 号楼 101 室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境法律意识薄弱,未经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和验收,直接投入生产。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已经停止生产并拆所有设备,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李明福
东莞市江大化工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