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聚丰达电线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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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14:57:41
东莞市聚丰达电线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12月15日,我公司在东莞市石龙镇温泉南路78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挤出成型工序正在生产,配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UV光解装置)未运行,所在生产车间未密闭,挤出成型等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UV光解装置处理直接排放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境法律意识薄弱,UV光解装置设备故障,我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整改。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及时修复了出现故障的设备,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以避免后续类似事情的发生。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罗念容
东莞市聚丰达电线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