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帆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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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7 19:40:48
东莞市帆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12月2日、12月6日、12月12日、12月15日,我公司在东莞市企石镇企石湖光路625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验收报告中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但我单位于2022年1月31日完成自主验收,不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八项的相关规定,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境法律意识淡薄,自主验收报告编写过程中的基础数据引用通过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依据,以导致与实际不符合。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对验收报告中的基础数据进行再次核算,并进入停产整顿状态和落实尽快完善环保验收相关手续,保证合法合规生产,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哈康尼 东莞市帆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3年1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