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诚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01-11 19:01:32
东莞市诚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11月8日,我公司在东莞市樟木头镇金元路1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第一时间将收集清洗废水的收集桶搬至楼顶,底部胶塞已安装好,没有造成污染,同时按要求立即与委托环评的远景公司沟通,尽快完成建设项目的环评与验收工作。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东莞市诚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勉纯
承诺时间: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