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长海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12-15 15:56:11
郭长海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11月10日,我本人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环常北路216号3栋301室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擅自开工建设。车间内设有绕线、焊接、点胶、浸胶等生产工序及绕线机24台、锡炉15台、点胶机2台、浸胶机1台等生产设备正在投产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是我本人环境法律意识淡薄,生意太差,寻求减少外发成本,期望改善公司开支成本大的困局。违法行为发生后,我公司现场立即整改,已拆除涉污设备。但我本人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承诺人:郭长海
承诺时间: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