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国龙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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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2 20:04:30
何国龙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11月4日,我本人在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园C栋8区从事废品回收加工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擅自设有电解清洗生产线4条和打包机1台等生产设备,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但未完成自主验收,部分已投入生产使用等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本人对生态环境政策了解不足、环境法律意识薄弱。尽管当时我本人立即整改,己拆除涉污设备,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将废水进行转移,但我本人仍然深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何国龙
承诺时间: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