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郓生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2-12-12 18:42:07
黄郓生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10月17日,我本人东莞市厚街镇上南朗新村六巷8号101室的仓库内,出现了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仓库内擅自设有二手小型搅拌机1个,搅拌用桶1个,并实验性质用这两个设备搅拌两种混合水性树脂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是我本人环境法律意识淡薄,生意太差,寻求把在售的两种水性树脂混合搅匀,合为一种,期望改善销售不好的困局。尽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并验收合格。但我本人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承诺人:黄郓生
承诺时间: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