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富林环保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2-12-12 18:42:05

东莞市富林环保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11月9日,我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祥富路 522 号1 栋 201 室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切袋、吹膜等工序正在生产,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没有运转,导致切袋、吹膜等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直接通过车间门窗排放到厂区外环境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境法律意识淡薄,疏忽大意没检查窗户是否关闭、配套的治理设施是否正常开启,导致出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通过车间窗户排放到厂区外环境。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做好治理措施运行台账。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经营者:刘林林

东莞市富林环保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