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立茂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12-12 17:13:18
东莞立茂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10月13日,我公司在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路16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了污染物排放超标(干燥废气排放口颗粒物烟尘、粉尘折算浓度超3.5倍)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境法律意识淡薄,采用直燃式天然气热风炉(燃烧气+空气),正常生产排放的废气(燃烧气+空气+水气)氧含量高达20.4,导致折算后数据超标。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现已将直燃式天然气热风炉升级改造为“纯净热风烘干+超低氮低氧燃烧系统组合工艺”,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经营者:林宏昱
东莞立茂化工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