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红中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2-12-07 17:25:38

范红中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我是东莞市鸿博电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2年11月16日,我本人在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麟城十街一巷2号1号楼201室,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增设雕刻、研磨、贴片及烘干等生产工序,以及未完成自主验收,已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本人的环保意识薄弱。尽管事后我采取措施全力整改,停用或已拆除擅自增设的相应生产工序及设备,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范红中

承诺时间: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