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宇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2-11-30 15:38:11
苏宇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10月14日、10月19日和11月9日,我本人在东莞市塘厦镇田沙路9号1栋401室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增设超声波清洗等生产工序及超声波清洗机1台等生产设备,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部分已建成,但未完成自主验收,已投入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环境产生了不良影响。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在于我本人对环保政策的了解不足,环保意识淡薄。我本人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违法行为发生后我本人已经停止生产并立即整改,已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在办理环保手续和环保治理工程,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做出公开道歉,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环境生态保护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承诺人:苏宇
承诺时间:2022年11月30日
编辑:唐嘉骏